转发教育部《关于开展 2021 年教育系统“宪法宣传周”系列活动的通知》
来源:    发布时间: 2021-11-11 00:00   879 次浏览   大小:  16px  14px  12px

转发教育部《关于开展 2021 年教育系统“宪法宣传周”系列活动的通知》

各二级学院,衡阳校区:

现将教育部《关于开展 2021 年教育系统“宪法宣传周”系列活动的通知》转发你们。请按照要求做好宣传,组织全体学生通过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收看“宪法晨读”活动网络直播、同步跟读,并形成汇报材料,于 12 日前将参与“宪法晨读”活动的学生人数、主要做法、活动图片及视频等打包发邮箱 1299223533@qq.com

 

附件:教育部关于开展 2021 年教育系统“宪法宣传周”系列活动的通知

长沙医学院学生工作处2021  11 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关于开展 2021 年教育系统“宪法宣传周”系列活动的通知
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 局,部属各高等学校、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:

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,推动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,弘扬宪法精神,维护宪法权威,根据中宣部、司法部、全国普法办 2021 年全国“宪法宣传周”工作安排,结合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学生“学宪法讲宪法”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现就开展 2021 年教育系统“宪法宣传周”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时间

11  29 日(周一) 12 日(周日) 二、活动主题

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,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三、具体安排

各地各校根据实际情况,围绕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


 

育活动。重点学习宣传: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 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;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;中国共产党 成立以来、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 的辉煌成就;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宪法、民法典、教育法和疫 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。具体内容和活动形式可适当调整。

1. 组织参加全国学生“学宪法 讲宪法”活动全国总决赛。各省(区、市)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教育部门,要按照《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学生“学宪法 讲宪法”活动全国总决赛的通知》(教普法办函〔2021〕4 号)及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的具体通知要求,组织参赛队伍按时参加 11  27 日至

12 1 日举行的全国学生“学宪法 讲宪法”活动全国总决赛,认真做好参加大中小学各学段演讲比赛、知识竞赛的准备工作。赛事期间,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,及时提供真实有效参赛材料,严格执行赛事规章制度及纪律规定,确保比赛安全有序进行。

2. 扎实推进“学宪法 讲宪法”网上学习和“宪法卫士”行动计划。充分利用活动契机,加强组织部署,明确分工责任,细化落实举措,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第六届全国学生“学宪法讲宪法”网上学习和“宪法卫士”行动计划,着力提升学习与考试参与率, 力争学习教育广覆盖、见实效。

3. 

继续开展第八届国家宪法日“宪法晨读”活动。12 日, 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,在各省设立分会场,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“宪法晨读”活动。活动主要安排为:


 

(1)9:00-9:05 升旗仪式。

(2)9:05-9:15 宪法晨读。由教育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条款 (详见附件),现场学生及全体人员跟读,各地学校通过教育部全国  青少年普法网(qspfw.moe.gov.cn,以下简称普法网)收看网络直播, 同步跟读。

(3)9:15-9:20 北京主会场领唱《宪法伴我们成长》 歌曲。

(4)9:20-9:45 宣布第六届全国学生“学宪法 讲宪法” 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,部分优秀学生进行展演。

(5)9:45-10:00 教育部领导讲话。

请广泛发动有条件的学校通过普法网观看直播、参与活动, 提高网络接入率,扩大活动覆盖面。同时请各省级教育部门设立 分会场,通过普法网与主会场连接,同步参与活动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各地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将组织开展“宪法宣传周” 为一项重要任务,加强组织领导,认真部署落实。要健全相关保 障机制,在人员、经费、技术、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,确保活动 顺利开展。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,科学设计 宪法法治教育内容,着力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,培育青少年学 生的宪法意识、国家意识、规则意识,切实提升宪法教育的针对 性和实效性;推动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、主题班会、社团 活动,通过专题讲座、知识竞赛、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,着力培 育学习宪法、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,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


 

和感染力。要着力加强宣传报道,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展示活动亮 点和教育特色,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,推动宪 法真正走入广大师生干部的日常生活,让“每一天都是宪法日”。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、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

教育局认真梳理“宪法宣传周”活动开展情况,将参与“宪法晨读”  活动的学校数量、学生人数、主要做法、典型经验及其他活动开 展情况,附带活动情况的图片、视频,形成综合文字材料报送我 办,请于 12 17 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 zfsxtc@moe.gov. cn。

 

普法网联络协调人:胡锐,010-88819626, 13488750830

网络视频会议分会场技术对接人:史岳飞,13401075487 教育部普法办联系人:马俊彦,010-66097974,张致铭,010-66097686

 

 

教育部

2021 11 11 日